問題編號:[159759]
問題標題:去美國,回國的時候哪些東西是需要繳稅的
問題內容:你好!我要去美國出差,回國的時候家人朋友要我?guī)PHONE,IPAD,還有LV的包包什么的,這些產品進來的時候需要繳納關稅嗎,多少數量是可以免繳稅的,繳的稅額比例是多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你好!一、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二、對需要征收進口稅的個人行李物品,海關按照《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進境物品歸類表》、《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對有關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應適用的稅率。您可以提供購買物品的有效發(fā)票,作為審價依據。實際通關時請如實申報,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