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旅游購買的30英寸液晶顯示器帶回國內(nèi)應補繳多少稅?
問題編號:[102338]
問題標題:去香港旅游時在香港購買的30英寸液晶顯示器帶回國內(nèi)應補繳多少稅?
問題內(nèi)容:近期準備去香港旅游,計劃在香港購買一臺30英寸的液晶顯示器,價格為14400港幣,帶回國內(nèi)使用。請問需要補繳多少稅費,如何辦理。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guān)
答:你好!對需要征收進口稅的個人行李物品,海關(guān)按照《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進境物品歸類表》、《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對有關(guān)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應適用的稅率,稅款計算公式為: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完稅價格表中列入了大部分常見物品,實行統(tǒng)一的完稅價格。對在完稅價格表中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征稅時,海關(guān)必須按照列明的完稅價格和稅率計征稅款。如所列物品的完稅價格與應當征稅的物品實際價格相差達到3倍(或1/3) 及以上時,海關(guān)可另行估價或按物品實際價格計征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