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792]
問題標題:國外親戚寄回來送我的結婚禮物
問題內容:你好,今天DHL電話我說我弟弟送我的結婚禮物已到上海浦東機場,但是要交稅。東西是瓷器,價值是228英鎊。說是價值已超過個人自用范圍,只能算貿易,因此要交15%關稅和17%增值稅。我想問一下,送我的結婚禮物也必須要收稅嗎??海關這么沒人情味的?交關稅也就算了,還要交增值稅?。∪绻幌嘈攀俏业慕Y婚禮物,那你們到時候可以來參加我的婚禮??!打上海海關電話021-68841118,說讓我打68894849;打68894849,永遠沒人接。為什么好好的結婚禮物,不僅要交關稅,還要交增值稅?!我不是貿易,我是個人自用?。?!請盡快回復我!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按照個人郵遞物品管理,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以外國家和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guī)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達到起征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稅率10%。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可以提供分運單號,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