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9309]
問題標題:關于印度產吉非替尼片問題
問題內容:我的一個印度朋友在中國讀大學,目前在印度診斷出疑似肺癌,但他任然想來中國學習,所以在印度當?shù)刭徺I了一些“吉非替尼”(印度版“易瑞沙”)來預防病情擴散。他來中國學習超過一年,所以按照醫(yī)生開具的處方購買了15瓶“吉非替尼”自用,總價25000人民幣。這些藥品全是自用藥,進入中國清關的時候還會攜帶醫(yī)生開具的處方原件,請問他是否需要進行申報?是否需要向中國海關繳納稅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武漢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海關規(guī)定,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根據(jù)所說情況,你朋友屬于進境非居民旅客,要向海關進行申報,海關對超出部分23000元將征收10%的行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