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6963]
問題標題:關于日本ipad入境
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想問下,我是日本長期工作的,半年前左右買了個ipad自用(已經(jīng)開封,并且買了個case,自己貼了膜,雖然貼得不怎么樣。。。),今年年底辦了一時回國,打算回來探親時順便帶回來。聽說現(xiàn)在ipad需要交關稅,但是又聽說自用一臺的話可以免關稅,想問下是否需要交,或者如何證明是自用。 謝謝,期待您的回答。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你好!根據(jù)海關總署第54號公告規(guī)定: 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nèi)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nèi)(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shù)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guī)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jīng)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nèi)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出)境,并復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并不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xù)。請在進(出)境時向海關申報,出(進)境時憑原進(出)境申報單予以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