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8173]
問題標題:法國留學生寄包裹回廣州
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是在法國的留學生,因為回國需要,我要寄大概20-30公斤的個人物品回家,其中包括學習資料,書,禮物,衣服,巧克力和一些其他干貨食品,請問這樣可以順利通關嗎? 30公斤的包裹會被退回嗎?我看到有關于郵寄物品的價格要求,這些要怎么進行評估呢?30公斤的個人物品超過了1000人民幣了,謝謝!
報關員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Dalina: 您好! 你的問題根據(jù)現(xiàn)行規(guī)定答復如下: 一、海關對寄自國外的郵件,在自用、合理數(shù)量范圍內(nèi)每次限值人民幣1000元,其中免稅額為5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數(shù)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運或按貨物辦理進口報關手續(xù)。物品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據(j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2007)25號公告)的規(guī)定估定。 二、如郵寄的物品屬于是你的分離運輸入境的行李,根據(jù)海關對分運行李的管理規(guī)定,你入境時,必須填具《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向海關申報,經(jīng)海關核準后,自你進境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含六個月)運進你的分運行李,行李到達后,你應持《行李物品申報單》、你的有效的進出境證件(護照)、提運單、物品清單及時到分運行李到達口岸的海關辦理查驗納稅清關手續(xù)。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