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舊電器是否算生活用品
問題內(nèi)容:我和我先生均在美國做訪問學者5年,現(xiàn)準備回國定居,有三臺舊的微型計算機(使用時間分別為5年、4年和1年)及一臺舊DVD機(使用時間4年)想帶回國。
我的問題是:
1,這種舊" />
上海海關:舊電器是否算生活用品
問題編號:[97970]
問題標題:舊電器是否算生活用品
問題內(nèi)容:我和我先生均在美國做訪問學者5年,現(xiàn)準備回國定居,有三臺舊的微型計算機(使用時間分別為5年、4年和1年)及一臺舊DVD機(使用時間4年)想帶回國。
我的問題是:
1,這種舊的物品申報時是按購買時的價格申報還是按折舊后的價格申報?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中說,對于“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駐境外的外交機構人員、我出國留學人員和訪問學者連續(xù)在外每滿180天任選其中1件免稅”,那么上述舊的計算機和DVD機是否屬于“生活用品”?
3,我有一些兒童書籍、兒童DVD和錄像帶,是在美國時買給小孩看的,現(xiàn)在也想帶回國,是否要交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旅客將自用物品運進境,應當持身份證件、居留證件、《申請表》等有關單證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旅客在海關辦理自用物品報關手續(xù)時,應當提交經(jīng)主管海關批注的《申請表》等相關單證。書籍、DVD、錄象帶等在自用合理數(shù)量中可以免稅放行,具體通關情況你可以咨詢現(xiàn)場業(yè)務二處,電話550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