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7953]
問題標題:退運貨物進口報關單是否有進口付匯聯(lián)
問題內容:我公司從上海外港海關退運進口一批貨物,海關已退我公司進口報關單。進口報關單上的貿易方式為:退運貨物 代碼:4561。我公司并沒有收匯、也不對外付匯?,F(xiàn)我公司去外管局核銷,外管局要求退運貨物無論是否付匯,進口貨物報關單必須有進口付匯聯(lián)才能核銷。但報關行說退運貨物海關是沒有進口付匯聯(lián)的。無法給我進口付匯聯(lián)的報關單。所以請杭州海關確認退運貨物進口報關單是否可以有進口付匯聯(lián)的報關單。并請告知海關相關規(guī)定。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杭州海關
答:您好!根據(jù)《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對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lián)辦理售付匯及核銷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匯發(fā)[2003]15號)規(guī)定,“退運貨物”屬于24種有條件對外售(付)匯的貿易方式之一,所以若您不提出申請,一般不簽發(fā)進口付匯證明聯(lián),若您有需要,也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向海關申請簽發(fā)進口付匯證明聯(li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