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6591]
問題標題:對外商的售后服務出口貨物用什么貿(mào)易方式報關
問題內(nèi)容:您好!我公司擬暫時進出境的水龍頭等三臺設備,該三臺設備用于鉆井設備的檢測與修理。該出口行為由于在保修期內(nèi)沒有收匯,出口至哈薩克斯坦后需退運回國,請問出口時我方按照何種方式出口?沒有收匯行為是否就不需要核銷單?需要準備什么單證?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烏魯木齊海關
答:您所提的問題現(xiàn)答復如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57號)第三條第八款“供安裝、調(diào)試、檢測、修理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及工具”屬該辦法所稱的暫時進出境貨物之列。該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暫時進出境貨物應當在進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nèi)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睍簳r出口貨物不必填報出口收匯核銷單編號。貨物申報出口時應提交的單證及所需監(jiān)管證件請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