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8526]
問題標題:貿易方式報錯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客戶有兩個合同,A合同為一般貿易,交期為2010年7月,B合同為進料加工,交期是2011年1月。因為B合同為A合同的翻單,數(shù)量金額均相同。7月份出口A合同時,由于我司單證人員操作失誤,報關時誤將所有B合同的信息輸入,貿易方式為進料加工。現(xiàn)在貨物已出運,想請教一下能否向海關申請更改貿易方式,將進料加工改為一般貿易,以免影響B(tài)合同加工手冊的核銷。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 貴司上述報關單貿易方式申報錯誤的情事,是你司由于自身工作失誤造成。建議貴司向申報該報關單的主管海關說明具體情況,海關根據(jù)貴司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