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5039]
問題標題:裝載4-5輛小汽車的拖車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 您好我司要進口裝載4輛小汽車和裝載5輛小汽車的拖車,我想咨詢一下商品編碼應歸入哪個?我們理解是此拖車沒有動力,是不是不應歸入車輛?是否應歸入車輛附件?還是要歸入半掛車?請貴關給予一下提示,謝謝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對商品的認知,不屬于海關工作范圍。且鑒于你司的商品僅提供了品名,無品牌、規(guī)格型號、組成、功能原理等關鍵歸類要素,描述過于簡單,不符合海關歸類要求,網上不便答復商品編碼。且根據海關規(guī)定,進出口收發(fā)貨人對擬進出口商品的歸類工作是其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因此建議你司根據2014年《進出口稅則》、,報關實用手冊》、《商品歸類及協調制度注釋》的規(guī)定,結合商品實際情況先行確定商品編碼。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向擬進出境地海關辦理商品預歸類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