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修理物品替換下來的料件如何處理
問題編號:[182447]問題標題:修理物品替換下來的料件如何處理問題內容:成品以1300修理物品報關進口,相應需要替換的料件也以1300修理物品報關進口,那么替換下來的不良料件如何處理,可否退運,如果可以退運,以什么方式退運,可以以1300修理物品的方式退運嗎?或者可否征稅處理,如果征稅,是按原材料征稅還是按殘質去征稅呢?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答:辦理進境修理貨物需要的原材料、零部件進口申報手續(xù)時,應當向海關提供進口稅款擔保。修理剩余的原進口原材料、零部件應當隨進境修理貨物一同復運出境,按修理物品申報,海關憑此辦理解除修理貨物及原材料、零部件進境時納稅義務人提供稅款擔保的相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