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080]
問題標題:形式報關后依然采限免稅動作是否合理
問題內(nèi)容:公司在進口三十萬噸燃料油以免稅形式進行復出口的過程中,采取了一些做假賬等不合法手段,將三萬噸油滯留在了國內(nèi),實際出口二十七萬噸油,而報關單顯示三十萬已出口完畢。 后來采限隱瞞海關工作人員,捏造事實,取得了海關形式報關許可,將三萬噸形式報關入賬后再次以免稅方式復出口為公司獲利上億元人民幣,將原本三十萬噸進口實際出口三十三萬噸,請問此方式是否合法,能否在其它公司也推廣動作用以加大公司利潤。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請按照申報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如實申報,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請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建議向所在地關稅、稽查或緝私部門反映情況,以便海關工作人員做進一步查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