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801]
問題標題:進品貨物是否可以補報關
問題內(nèi)容:老師你好:我是一名物管,我們公司是做自行車車架的,車架全是出口的。大部分的配件都是進口進來的,每個月會有正常的海運兩批,但有時會出現(xiàn)個別的物料趕不上船期而影響到生產(chǎn)或是出貨,我們則需要安排空運進口。但是如果是個人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則需要個人來負責空運費。這部分費用隨便都有3000人民幣。我一個小小的物管是無法負擔的起的。常常想讓采購幫忙快遞出來,再進行補報關,但都被拒絕了,說這樣是走私。使得我工作的非常辛苦!! 因此就想咨詢,進口貨物是否可以補報關。以上是否算是走私呢??? 以上請幫忙解答,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shenjuhong: 您好,所提問題答復如下:1.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十四日內(nèi),向海關申報,貨物進口時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報關手續(xù)。2.根據(jù)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走私罪是指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數(shù)額較大、情節(jié)嚴重的犯罪行為。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