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關于產品品牌的備案
問題內容:加貿科老師好!我是一家從事鞋業(yè)生產的外資企業(yè),公司是進料加工貿易,產品100%自理報關出口的.公司的定單全部是通過貿易商(即中間商)接的,沒有公司自創(chuàng)的固定" />
廈門海關:關于產品品牌的備案
問題編號:[107365]
問題標題:關于產品品牌的備案
問題內容:加貿科老師好!我是一家從事鞋業(yè)生產的外資企業(yè),公司是進料加工貿易,產品100%自理報關出口的.公司的定單全部是通過貿易商(即中間商)接的,沒有公司自創(chuàng)的固定品牌,但是鞋子的中底或內里上,有按貿易商定單上的要求,用燙金印刷或是車縫布標的方式顯示了第一客戶的商標,比如:Air R是通過WALL-MART 給我公司的定單,鞋子的中底上有印刷著"Air"商標,但是我司完全不可能拿到"Air"的授權書,那么,請問:這樣子,在成品的備案時是否需要備上"Air牌"? 如果備案了品牌而在出口通關時又提供不了授權書,那要怎么辦?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規(guī)定,收發(fā)貨人進出口涉及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的貨物,應當經過知識產權權利人授權,并在進出口時向海關申報知識產權狀況。上述企業(yè)應首先確認“AIR”商標是否已在總署備案,如已經備案則需提供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