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關:投資總額內進口實驗室用設備,是否可以免稅
問題編號:[108622]
問題標題:投資總額內進口實驗室用設備,是否可以免稅
問題內容:我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yè),擬在投資總額內從國外進口設備,設備不屬于《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等不免稅目錄列名商品。用于鼓勵項目條目項下的產品實驗,請問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辦理免稅證明?多謝!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首先需要確定企業(yè)生產內容是否屬于《外商鼓勵產業(yè)條目》(2007年67號公告),關于此類認定需要到當?shù)赝饨涃Q部門確認。你司進口上述設備經外經貿部門審批后符合條目規(guī)定則可以享受免稅,但只能免關稅,根據(jù)增值稅政策轉型,一律征收增值稅。辦理減免稅程序請參閱本網(wǎng)站-辦事指南-減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