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術(shù)語介紹
1) FOB,F(xiàn)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這一術(shù)語通常譯為裝運港船上交貨,簡稱船上交貨,也就是常聽到的離岸價格。
《通則》解釋為: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后,履行其交貨義務(wù)。
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此開始承擔全部費用及貨物丟失損壞的風(fēng)險。同時要求賣方付出口的貨物清關(guān)。
★ FOB術(shù)語的變形
在具體的運用中,與裝船有關(guān)的費用,主要是理艙費和平艙費等裝船費由何方負擔,買賣雙方需要在合同中做詳細的規(guī)定。
(1) FOB line terms(班輪條件)
(2) FOB under tackle(吊鉤下交貨)
(3) FOB stowed(理艙費在內(nèi))
(4) FOB trimmed(平艙費在內(nèi))
2)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這一術(shù)語通常譯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也就是常聽到的到岸價格。
<通則>解釋為:賣方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期內(nèi)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裝運后及時通知買方,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為止的一切風(fēng)險,并負責辦理貨運保險和租船訂艙,支付保險費用和從裝運港到目的地的費用。
★ CIF術(shù)語的變形
對于卸貨費用的負擔,各國港口有不同的做法。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對此又有詳細規(guī)定。
(1) CIF line terms(班輪條件)
(2) CIF ex-ship’s hold(艙底交貨)
(3) CIF landed(卸到岸上)
★ 買賣雙方對FOB和CIF的取合。在實踐中提倡賣CIF,買FOB。
(1) 提高貿(mào)易的靈活性和盈利性。
(2) 減少或避免損貨差甚至被詐騙的危險。
3)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這一術(shù)語通常譯為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通則》解釋為: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目的地向買方或買方指定的另一人交付,但無需將貨卸下,即賣方是在目的地的運輸工具上交貨的。買方自行卸貨,辦理進口請關(guān),并承擔貨物交付起的一切費用。
4) DDP 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這一術(shù)語通常譯為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
《通則》解釋為:賣方負責將貨物運至進口目的指定地,經(jīng)進口請關(guān),交由買方或買方指定的另一人支配。貨物交付前的一切風(fēng)險,責任和費用(包括進口請關(guān)的捐稅和費用)均由賣方負擔。所以當賣方無法直接或間接取得進出口許可證時,不應(yīng)采用此術(shù)語。